10月10日 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 发现两起逃逸案竟是同一人所为 民警当天破案 当天传唤嫌疑人并依法处置 07时50分,十字路岗执勤交警开展工作时,发现东方大道福瑞商业中心前路段护栏损坏。此前,东方公安交警未接到该起事故的警情。 事故现场图 09时22分,东方公安交警接到当事人徐某的报警电话,称其停在全季酒店前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小型客车被撞,肇事车辆未在现场。 事故现场图 东方公安交警事故中队经过缜密的现场勘查、走访调查和精准分析,发现两起交通事故逃逸案的线索都指向同一人——赵某全(男,25岁)。 当天上午,东方公安交警传唤赵某全到事故处理中队配合调查。晚上19时,赵某全主动投案。 10月10日05时32分 全季酒店前停车场 赵某全驾驶小型客车实施倒车时未注意观察后方情况,与徐某的车辆发生碰撞,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赵某全下车并离开监控画面,随后返回现场驾车离开。 赵某全指认现场 10月10日05时38分 东方大道福瑞商业中心前路段 赵某全驾驶车辆离开全季酒店前停车场,途经该路段撞到隔离护栏后,再次驾车离开现场。 赵某全指认现场 当天晚上 东方公安交警带嫌疑人赵某全 分别到两起交通事故地点 指认现场、车辆 并做指认现场笔录 赵某全指认车辆 赵某全对其两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供认不讳,且其承担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因交通事故逃逸,赵某全被处行政拘留10日,并处罚款。 赵某全投所 交警提醒 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、切勿以身试法。发生交通事故后,千万不能选择逃避,肇事逃逸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 驾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: 造成人身伤亡的,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,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,迅速报警。 轻微车损事故的,当事人可以拍照固定证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,再进行协商、报险、报警。 |